2007/02/08

為人的價值

與同事吃飯的時候,討論到一個很哲學、神學的問題。人的價值在哪?

信仰的說法,物的價值由造物者決定。那如果說人的價值由造物者決定,那人的主體性有何意義呢?

誰創造了人呢?我會說人的一生是自己創造的,人的價值是自己決定的。而人的價值是他所創造的價值的總和。ex. 我發明碗,於是我有了價值。上司帶領一群人,為他們找到適當的位置、做事方法,他有了價值。

至於每天為工作那麼久有什麼意義?是不是快樂的泉源?工作只是手段,重要的是我想透過這些活動來完成自己的價值。重點還是,你的價值來自你完成價值的總和。

那麼多年以後猛然回首發覺自己努力毫無意義怎麼辦?想想那些與你合作過的人、喜歡你的人、因為你工作受惠的人,其實人的價值不是那麼好衡量卻是可以想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