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電信必須做到四個開放
最近固網業有個大方向,就是發展光纖產品,FTTB/FTTH。中華電信也好像想推動所謂的「大電視」,未來也有意規劃更大的網路內容平台,但是這對其他業者來說卻是不公平的競爭。NCC這時就該有點動作了。
轉貼自聯合新聞網
NCC經多次開會討論昨天認定,MOD違反有線電視法相關規定,唯有開放平台,徹底擺脫媒體角色,才能避免違法。會中委員們希望能在半年內完成,但並未訴諸文字強制要求中華電,在沒有時間壓力下,留下很大的彈性。
NCC要求中華電信必須做到四個開放,第一是開放頻道、隨選視訊及應用服務等內容業者頻道商在MOD平台上下架,並訂定節目內容營運商上下架辦法。其次是 開放其他ISP業者的客戶,也能接取MOD平台及服務,讓第二類電信業者如Seednet和yahoo的客戶,也可接取MOD服務。第三和第四點分別是, 開放其他營運商和其他固網業者客戶接取MOD平台及服務。